车辆伤害事故是什么?
车辆伤害指本企业机动车辆引起的机械伤害事故。如机动车辆在行驶中的挤、压、撞车或倾覆等事故,在行驶中上下车、搭乘矿车或放飞车所引起的事故,以及车辆运输挂钩、跑车事故。
厂(场)内机动车辆多,人员也多,生产环境复杂,稍有疏忽,极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!
案例警示
2024年6月23日16时30分,广东省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。一名工人在铲车作业区域内被铲车碰撞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。
事故直接原因:
1.作业人员违规行为:死者邓某光安全意识淡薄,在工作时间离开破碎机生产线岗位,违规进入铲车作业区域蹲伏捡拾废铁。
2.铲车司机操作不当:铲车司机杨某森在操作铲车倒车时未仔细观察周围环境,碰撞到邓某光,导致事故发生。
防范措施建议
1.车辆驾驶人员通过相关单位的考核,取得相应证件。上岗前参加单位的岗位安全教育,熟悉车辆性能,掌握行车安全技能,并考核合格,方可上岗作业。
2.车辆的各种结构部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,严禁带故障运行,驾驶人员行车前必须对车辆各部件进行检查确认方可行车。
3.驾驶员应及时掌握天气、道路与车辆状况,集中精力安全行驶。严禁酒后驾车、疲劳驾车、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。
4.人员在机动车道行走时应遵守交通规则,做到不成群结队有碍交通;避让车辆时,应不避让于两车交会之中,不站于旁有堆物无法退让的死角。
5.按规定要求乘坐车辆,严禁翻斗车、自卸车车厢等违规载人。
6.乘坐车辆时坐在安全处,头、手、身不得露出车厢外,防止车辆起动和刹车时跌倒。
7.车辆在装载货物时,不得超载、超高、超宽,严禁人货混装。货物捆扎应牢固可靠,应防止车内物体失稳跌落伤人。
8.车辆通过路口时,驾驶人员一定要先瞭望,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。
9.作业现场行车时,进出场要减速,并做到四慢:道路情况不明要慢;线路不良要慢;起步、会车、停车要慢;在狭路、基坑边沿、坡路、岔道、行人拥挤地点及出入大门时要慢。
10.车辆进入生产现场,在场内调头、倒车、在狭窄场地行驶时应有专人指挥。
11.装载货物的车辆,随车人员应站在指定的安全位置,严禁站在车铲或货物上随车行驶,也不得站在叉车车门上随车行驶。
12.装卸车作业时,若车辆停在坡道上,应在车轮两侧用楔形木块加以固定。
13.机动车辆不得牵引无制动装置的车辆,牵引物体时物体上不得有人,人员不得进入车与牵引物体之间,坡道上牵引时,车和牵引物体下方不得有人作业和停留。牵引前要检查确保牵引用的钢丝绳满足安全要求,并有专人指挥。
材料来源: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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